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1年08月17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及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弘扬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经中共宜宾市委统战部、宜宾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2021年度课题申报说明及指南》即日起面向省内外发布。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为宜宾如期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和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提供智力支持。为弘扬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
二、选题范围/指南
2021年度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申报选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重点突出应用性对策研究;研究者在申报项目时,要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论和实践,重点就以下领域开展选题: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
2.川南地区民族文化研究。
3.民族政策研究。
4.川南民族地区民族区域经济研究。
5.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与特色产业发展研究。
6.民族地区文创产品研究。
7.民族地区音乐艺术研究。
三、申报要求
(一)在本次选题申报选题范围内,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就某一具体领域,自定题目进行申报。
(二)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研究人员或一线工作者,或所在单位(社团)学术带头人、科研骨干,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申报。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以集体或以课题组名义开展的研究项目,可以集体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每个人作为牵头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四、申报说明
(一)申报程序
申报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申报书所附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汇总,统一报送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中心不受理任何个人直接报送的申报材料。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请在中心网(http://mzwhyj.yibinu.edu.cn/)“中心课题”栏目进行下载。本公告及有关材料同时在网站上发布,欢迎访问、下载、查询。
(二)申报类别
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后期资助(特别注意:申报后期资助时,研究成果须完成80%及以上)三大类。研究时限一般为:一般项目为1年,重点项目、后期资助均为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题,课题延期或调整课题组负责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批准。
(三)申报起止日期
即日(中心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0日(以邮戳/快递日期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送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附课题论证活页) 一式三份(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电子文档(命名格式统一为“单位-姓名-课题名称.doc”,于10月9日前发送至本中心电子邮箱:2106675463@qq.com)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统一报送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
五、结题要求
(一)后期资助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完成一部10万字以上,且符合出版社要求的专著类书稿(书稿将纳入中心“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系列,由中心统一组织出版);
2.完成一部10万字以上,且符合出版社要求的专著类书稿,若自行出版,则须在封面明确标注“宜宾市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二)重点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后期资助项目结题要求;
2.公开刊物发表论文2篇(必须为第一作者,知网收录),或1篇北大核心及以上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知网收录);
3.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必须为第一作者,知网收录),并提交一份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三)一般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重点项目结题要求;
2.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必须为第一作者,知网收录);
3.提交一份1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
六、通讯地址
中心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宜宾市民族文化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644000
中心邮箱:2106675463@qq.com
联系人:罗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8428359921